浙江,茶叶品牌路上再扬帆

7月18日,新昌县政府在杭州召开大佛龙井荣膺中国驰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大佛龙井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浙江唯一一个以行政认定方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龙井茶类注册商标。这将成为新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不仅可以促使茶叶经营层次的提升,更将促进茶业及相关产业的裂变提升。
茶叶是新昌的传统特产,历史悠久,全县43万人口,12万亩茶园,19世纪所产珠茶风靡全球,天坛牌珠茶曾获得西班牙马德里第23届世界优质食品评选会金奖。上世纪80年代,开始由圆改扁,研制名优茶,从此把茶业引上了以名茶为主,效益为先,规模经营的产业化道路。到1995年,种茶面积不到全省3%的新昌县,名茶效益却居全省第一,总产值达8500万元,占了全省的10.9%,并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惟一的中国名茶之乡称号。
如今,全县18万人从事茶叶产业,茶叶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三分之一,成为山区农民主要收入来源。2010年新昌茶叶产量5510吨,产值5.416亿元,茶叶已从20年前的一只名优茶发展延伸成了致富18万茶农的15亿元产业链。
然而名优茶虽好,但是由于各自在市场上吆喝,没有统一响亮的名字,无法形成响亮的品牌,无法在市场上形成强的竞争力。1994年,新昌名茶被赋予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大佛龙井。2001年被列为国家龙井茶原产地域保护, 2003年8月大佛经国家商标局获准注册,正式开始使用大佛商标。2009年先后在香港、台湾等7个国家和地区申报了国际注册。该商标持续使用已有8年时间,使用大佛龙井名称已有18年历史。
争取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自这个品牌诞生之日起就立下的目标。然而创牌难,创名牌更难。该县为培育打造大佛龙井品牌,做强做大茶产业,始终把茶叶作为一项绿色工程、惠农工程、实事工程,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来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着力发展良种茶基地;制订全国首部龙井茶省级地方标准,大佛龙井茶省级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率先兴办茶叶市场,拓展市场销路,中国茶市已成为全国龙井茶集散中心,建立了大佛龙井价格指数采集发布体系;加大品牌培育与管理;持续开展对外宣传。经过全县上下多年努力,全县茶园良种化率达63.5 %以上,处全省领先水平;茶叶生产基本实现无公害化。到目前止,全县已有27家茶叶加工企业获得QS认证,29家生产企业茶叶基地、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家获有机茶认证,2家获绿色食品认证,1家获HACCP认证。基地认证面积71450亩,占生产茶园面积的80%。
大佛龙井品牌在全国已享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茶界人士、广大消费者认可。大佛商标和大佛龙井茶先后获得全国农业名牌、中国著名品牌、全国十佳区域公用品牌、中国三绿工程放心茶推荐品牌、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农业名牌等殊荣。
随着大佛商标知名度的提高,擅自使用、冒牌销售的侵权现象屡有发生,跨类行业使用大佛商标生产销售产品的也时有发生。保护大佛商标的难度、广度在加大。大佛商标是新昌全县人民花了大量人力财力,经过多年培育打造起来的茶叶品牌,为发展茶叶产业,振兴山区经济起到了巨大作用,这是全县人民所有的一笔不可估量无形资产,无论从发展经济的战略高度,还是从民生的利益角度,都迫切需要依法加强保护。
为此,该县成立农业局、工商局、县名茶协会为主要成员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拨付专项资金,开展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中国驰名商标每批认定数量控制十分严格,全国竞争非常激烈。然而,大佛证明商标无论是产品质量、市场信誉度,还是品牌公众知晓度,都得到工商总局的认可,在全国数千家申报企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此次大佛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仅是对大佛龙井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最高认可,也是对大佛龙井品牌形象的一次巨大提升,必将带来大佛龙井品牌价值的大幅提高,创造更加领先的市场占领优势,引领该县茶叶产业的新一轮腾飞;必将为整个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直接惠及广大茶农的经济收入,从而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加速器。
大佛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意味着大佛注册商标在保护范围、保护力度、保护领域都受到了扩大的法律保护。对此,该县也已经着手一系列的动作。目前已出台《提升大佛龙井品牌管理实施意见》、《销区大佛龙井品牌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大佛龙井品牌管理使用规定,将成立区域性的品牌管理机构,重点抓两头:一头树样板抓龙头,把驰名商标无形资产用好用足,更加规范使用品牌,更加有效保护品牌,让大佛中国驰名商标为新昌茶叶产业赋予更多的无形资产,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一头抓查处,重点查未经批准使用大佛龙井商标的侵权行为,在合法使用、规范包装、质量标准三个环节上做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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