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茶俗,好女不吃两家茶

在《红楼梦》书中,王熙凤送给林黛玉茶后,诙谐地说“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就是好女不吃两家茶的意思,茶在民间婚俗中历来是"纯洁、坚定、多子多福"的象征。
茶在民间婚俗中历来是“纯洁、坚定、多子多福”的象征。女子受聘茶礼称“吃茶”,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
从唐太宗贞观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入藏时,按本民族的礼节带去茶开始,至今已有1300多年了。唐时,饮茶之风甚盛,社会上风俗贵茶,茶叶成为婚姻不可少的礼品。
至元明时,“茶礼”几乎为婚姻的代名词。清朝仍保留茶礼的观念,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
“茶不移本,植必生子。”古人认为,茶树只能以种子萌芽成株,而不能移植,故历代都将“茶”视为“至性不移”的象征。

因“茶性最洁”,可示爱情“冰清玉洁”;“茶不移本”,可示爱情“坚贞不移”;茶树多籽,可象征子孙“绵延繁盛”;茶树又四季常青,寓意爱情“永世常青”。
故世代流传民间男女订婚,要以茶为礼,茶礼成为了男女之间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形式。
“茶”成了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礼,称“下茶”、“定茶”,而女方受聘茶礼,则称“受茶”、“吃茶”,即成为合法婚姻。
如女子再受聘他人,会被世人斥为“吃两家茶”,为世俗所不齿。当然现在不那么严格了,但部分少数民族依然把好女不吃两家茶作为对新媳妇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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