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康县茶叶中小企业调查

为推进中小茶企发展,9月2日5日,镇康县茶办到该县主产茶叶的5个乡镇及4个主要茶厂(公司)、1 2个茶叶初制所进行了调研,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有:
全县中小茶企基本情况
2010年末,全县有茶叶生产加工企业17个,其中精制加工厂4个,初制所13个,年加工能力2790吨。目前,已获QS’’质量生产安全许可认证的制茶企业有4个(外贸公司、忙丙茶厂、惠通茶厂、邦海茶厂),产品为绿茶红茶普洱茶3种类别(有各种形状紧压茶、散紧生熟普洱茶等6 5个花色品种),已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多茶类结构。
主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如下:
(一)小型企业

外贸公司
(1)企业性质:民营
(2)占地面积:26亩
(3)生产能力:1200吨
(4)注册资本:160万元
(5)资产总额:1258万元
(6)负债总额:644万元
(7)从业人员:45人(参与社会统筹18人)
(8)自营茶园:5000亩
(9)生产设备:名优绿茶、红茶、普洱茶生产线各一条
(10) 生产茶类:绿茶、红茶、普洱茶
(11)产品品牌:双燕牌
该公司下辖3个初制所,其中1个转包,1个在企业改制时作安置职工处理。2011年8月底,毛茶收购量450吨(平均价20元/公斤),生产销售量320吨(平均价40元/公斤)。

忙丙茶厂
(1)企业性质:私营
(2)占地面积:15亩
(3)生产能力:1000吨
(4)注册资本:530万元
(5)资产总额:1255.8万元
(6)负债总额:711.5万元
(7)从业人员:46人(参与社会统筹10人)
(8)自营茶园:2600亩
(9)生产设备:绿茶、红茶、CTC红碎茶、普洱茶生产线各一条
(10)生产茶类:绿茶、红茶、CTC红碎茶、普洱茶
(11)产品品牌:玉鲜牌
该厂下辖2个初制所。2011年8月底,生产茶叶406吨;其中,绿茶6吨,CTC红碎茶250吨,普洱茶150吨;鲜叶平均价2.4元/公斤,毛茶收购价18元/公斤。

惠通茶厂
(1)企业性质:私营
(2)经营面积:10亩
(3)生产能力:300吨
(4)固定资产:200万元
(5)从业人员:26人(参与社会统筹7人)
(6)生产设备:普洱茶生产线一条
(7)生产茶类:普洱茶
(8)产品品牌:薄刀山牌
该厂经营场所为租赁。2011年8月底,毛茶收购量100吨(平均价20元/公斤),生产销售量50吨(平均价50元/公斤)。

邦海茶厂
(1)企业性质:私营
(2)经营面积:3亩
(3)生产能力:100吨
(4)固定资产:100万元
(5)从业人员:20人(参与社会统筹5人)
(6)生产设备:普洱茶生产线一条
(7)生产茶类:普洱茶
(8)产品品牌:天益牌
该厂经营场所为租赁。2011年8月底,毛茶收购量100吨(平均价30元/公斤),生产销售量30吨(平均价75元/公斤)。

(二)微型企业(茶叶初制所)
全县有茶叶初制所13个,属集体性质的2个,民营的1个,私营的10个,年生产能力在10-25吨之间,主要生产青毛茶、红条茶。目前,经营较为正常的有4个;生处于半停状态的有6个;已停业的有3个。
全县中小茶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建设资金匮乏,发展后劲不足
现有茶企的厂房设备大多陈旧老化,因缺乏改造资金,未能更新改造,导致经济效益低,积累少,自我发展能力、融资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二) 缺乏龙头带动,精深加工受限
全县茶叶产业发展尚缺龙头企业带动,难以保障鲜叶应收尽收,本地毛茶大量外流。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每年流至外地的毛茶达千吨,流失税收近百万元。龙头企业的缺乏,使公司+基地+农户的展模式难以构建,企业的优质原料也难以保障,严重制约着茶叶的精制加工和增值空间的拓展。同时,缺乏龙头企业统管带动的许多零散的原料生产,也为一些不法厂商提供了生存空间,一些茶叶家庭作坊,在没有任何安全和卫生保障条件下粗放生产,产品等级低下,严重损坏市场声誉。
(三)品牌效应微弱,产值提升困难
一是缺乏品牌产品打造。经过多年努力,镇康县茶企先后开发出一些名优产品,但多停留在礼品茶、参评茶生产阶段,数量少的仅几十公斤,多不过几百公斤,影响极为有限,至今仍无一个叫得响的茶叶品牌
二是缺乏品牌产品推介。制茶企业创出品牌后,由于受资金等因素的制约,无力进行有关资质的申请和办理,也难以落实规模化生产及开展宣传和造势,品牌推介严重滞后,所创品牌市场认知认同度低。
三是缺乏品牌产品统销。制茶企业各自为政,生产质量、品牌包装参差不一,对外销售形不成合力,地区特色品牌的价值无从体现,品牌效应得不到有效发挥,品牌推动产值提升战略难以实现。
对全县中小茶企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支持中小茶企发展的长效机制

成立全县茶叶中小企业领导小组,结合十二五’’战略与规划,制订茶企发展规划。在政策制定、发展方向、调整结构、信息提供等方面加强统一管理和指导,实现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将中小茶企的发展列为职能部门业绩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政府要担负起稳定就业、盘活市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保持增长的重任,将全县中小茶企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更新观念,结合镇康的特色,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用担保、风险投资、金融服务等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借助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强化落实,为中小茶企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构建中小茶企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政府要尽快完善促进发展的地方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小茶企即使获得优惠政策。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中小茶企业由于没有太多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在经营中要付出更多的交易成本,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收集企业和主要责任人等信用主体在生产、销售、环保、税务、守法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信用采集、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等方面的企业信用制度,同时需建立企业信息库,为各方面提供详实的信息,以促进中小茶企在贸易、融资和商业合同完成方面的便利。对此政府各部门须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四)制定中小茶企信贷操作流程和审批标准
金融系统应根据茶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放贷考核标准和风险控制标准,制订信贷操作流程和审批标准。应参照成功的看三品、三表(即人品、产品、押品;水表,电表,企业报表)的信贷评审指标,明确茶叶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的公示制度,建立借款人能够随借随还的用款机制,并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满足中小茶企的资金需求。
(五)加强对中小茶企的监管
应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政府监督应由工商、税务、财政、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实施;社会监督应以依靠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财务工作开展审计、验资等工作。若发现企业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和处理,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
(六)改进税收政策,减轻中小茶企负担
推进增值税转型,扩大中小茶企增值税抵扣范围;政府要清扫影响中小茶企业发展中的行政壁垒,严格禁止各职能部门以各种方式、各种名目向中小茶企乱收费,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负担。应清理行政审批费用,将企业应缴纳的多种费用合并,统一缴纳;对小型微利企业应制定长期的优惠政策,以扩展其生存的空间,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待遇。
(七)建立中小茶企人员培训制度
制定中小茶企法人和骨干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每年从中小茶企中遴选优秀法人,免费送他们到国内外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拓展市场;成立专家型团队,对茶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诊,帮助其越过创业死亡谷,推进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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