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整顿规范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8月3日,安化县召开全县茶叶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整顿规范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通告》和《安化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周志和,县人大副主任夏国新,县农业局局长、县茶产业办主任贺新武,县工商局局长姚建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卓仁等领导参加会议,全县50多家茶叶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会。
会议由安化县农业局局长、县茶产业办主任贺新武主持。质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会上表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重拳出击,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加强对安化黑茶的产品质量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切实增强茶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化黑茶系列标准,实现清洁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确保茶产品质量。
安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周志和在会上指出,随着安化黑茶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外资来安化办厂兴茶,由于技术力量缺乏、黑毛茶原料供应不足等原因,新办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加工企业品质难以保证,严重损害了安化黑茶公共品牌形象。各茶叶企业及相关部门要清醒的认识安化黑茶产业的现状,正确面对问题,克服急功近利、不思长远、自私自利、惟利是图、夜郎自大、浑水摸鱼等六种不良心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开放意识、团队意识、诚信意识,力保安化黑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安化县将强力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四是狠抓标准的贯彻执行;五是狠抓茶园基地建设;六是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
延伸阅读: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通告
安政通〔2011〕14号
为优化全县茶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安化茶叶品牌和声誉,促进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无证照生产、经营茶叶。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必须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或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及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三无茶产品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安化黑茶、安化茶等证明(集体)商标必须经县茶业协会授权使用,未经许可严禁擅自使用,违者,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规范安化茶叶价格秩序。对哄抬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由农业、茶叶、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茶叶生产加工企业、经营门店和相关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执法,否则,将依法从严处理。
欢迎广大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消费者监督。发现涉嫌扰乱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可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县茶产业办0737-7865627;县工商局12315;县质量技术监督局0737-7821609。发现涉嫌干扰集中整治行动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县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0737-7230463。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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