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中心,涉茶案件价格鉴定中的难点及对策

武夷山茶叶有着悠久的历史,素有“茶叶丝绸之路”之称的“万里茶道”起始于武夷山,延伸至俄罗斯以及欧洲。随着茶叶制作传统工艺的不断完善,加之每年一度的茶博会,使得武夷山大红袍茶叶的知名度逐年提高,茶叶已成为武夷山重要支柱旅游产品,经济价值不断提升,随之而来涉茶案件也逐年增多。据统计每年涉茶案件有近20起,各种毁坏茶树、茶山纠纷、茶叶盗窃案等明显增多,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而涉茶案件中的价格鉴定各种问题难点也凸显出来。

以下简要介绍涉案茶叶价格鉴定中的问题难点:

首先,岩茶与非岩茶的认定,按广义说法,在武夷山景区70平方公里范围内茶树均属岩茶,而实际区别极大,价格也相差悬殊。景区核心区茶叶价格最高,在武夷山景区70平方公里范围外的相对就低一些,而介于它们之间的茶叶价格也相差很大。以2010年茶青为例:非岩茶茶青价格6-8元/斤,而岩茶茶青价格约为非岩茶茶青价格的10至12倍,而介于岩茶与非岩茶之间的价格相差很大,一般9-10斤茶青可制作1斤精茶,而成品精制茶叶价格更是相差极大。因此,如何界定岩茶与非岩茶也是难点之一。

其次,茶叶品种繁多,武夷岩茶产品分为五个品种系列:水仙、肉桂、大红袍、名丛和奇种;其中大红袍是从名丛中单列出来的名丛(是名丛之首和公认的武夷茶王),其余的名丛如铁罗汉、白鸡冠、水金龟、半天妖等有几百、上千种,统归一个系列。

十大名丛:大红袍、铁罗汉、白鸡冠、水金龟、半天妖、白牡丹、金桂、金锁匙、北斗一号、白瑞香。

除了这些还有,不知春、不见天、雀舌、瓜子金、金柳条、醉海棠等传统名枞和武夷菜茶,但是其品质特征较明显,韵味强。

近几年来武夷山还引进了外地的乌龙茶优良品种如黄旦、黄奇、矮脚乌龙、毛蟹、梅占、奇兰、八仙、等其品种特征较明显,制优率较高,但韵味弱。

还有有红茶始祖之称的正山小种系列,比如金骏眉、银骏眉等品种的茶叶,这些繁多的品种都增加了价格鉴定的难度。

第三,武夷山茶叶价格差异极大,从外山非岩茶到正岩茶,由于茶叶品质、制作工艺水平的不同,每斤价格从100元左右至上万元不等。母本大红袍(已列入保护,严禁采摘)更是极品,20克曾拍卖到20.8万元。

第四,茶叶产量与采茶制作成本也相差很大。一般岩茶产量不到非岩茶产量的一半,而分布较散、较远,采茶成本确是非岩茶2-3倍,而制茶工艺多采用手工制作。

第五,大多岩茶山多为小面积,且为无产权证茶山。由于前些年政府鼓励开荒种茶,一般谁开荒种茶产权归谁所有,使得面积较为分散,鉴定人员现场勘察工作量极大,而茶山地块也只能根据当事人指认,真正的权属确很难认定。

第六,有些被盗窃高档大红袍(指人工无性繁殖的大红袍)精制茶叶,实物无法追回,委托鉴定时属灭失物品,鉴定人员难以对茶叶外形有直观的了解,茶叶品质、价格较难认定。

第七,被烧毁的成品岩茶品种数量难以确定。2011年1月13日我们受理了一起由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茶叶损毁民事鉴定案件,由于现场已被清理,且烧毁茶叶成品精茶数量金额巨大,被烧毁茶叶品种数量确较难认定。

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除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的程序和方法开展价格鉴定外,还对价格鉴定人员的现场勘察、价格调查、内业测算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涉案茶树、茶叶鉴定,我们一般的作法是:

对于涉案茶树鉴定委托事项,首先会同茶树专业技术人员,对茶树的品种、数量、种植面积、种植年限、树冠大小等进行现场勘察,详细记录,并丈量绘图、拍照留影,委托方及当事人现场签字。专业人员确认茶树品种,属岩茶与非岩茶,根据茶树的生长状况,管理水平,调查估算近3年茶青平均产量,测算种植成本。一般采用成本法或收益法进行鉴定价格。

第二,对于1-3年的幼茶树损毁案件,一般采用成本法鉴定,以每亩茶苗价格与相应年限的土地使用费,每亩人工、肥料、农药等管理成本费用作为鉴定价格。

第三,种植多年的茶树(4年以上下同)损毁案件,不可以恢复的,以4年每亩的平均茶青收益扣除相应年限每亩管理成本,加上重新种植新苗每亩成本与4年的每亩人工、肥料、农药以及管理成本为鉴定价格。

第四,种植多年的茶树损毁案件,可以恢复的(指被砍后,经管理后能自然发芽,但恢复后产量相应几年会受影响的),以3年的每亩平均茶青收益扣除相应管理成本,加上3年的每亩人工、肥料、农药以及管理成本为鉴定价格。

第五,种植多年的茶树被烧的价格鉴定案件,经台刈(指砍去被烧部分),可再生的,按第四点方法鉴定。

第六,种植多年的茶树被烧的价格鉴定案件,经台刈(指砍去被烧部分),不可再生的,按第三点方法鉴定。

对于成品茶被盗等涉茶案件,有实物的,提取茶样送茶叶专业机构人员评审、检验(通过“泡品审评”对茶样形状、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色、叶底等),确定茶叶等级,岩茶与否,一般以市场法进行价格鉴定,以市场中等价格为鉴定价格;实物灭失的由委托方确认涉案成品茶的品种、规格、数量,出具委托书,并附当事双方询问笔录,同时提取相应批次品种茶叶,经茶叶评审、检验人员确定茶叶等级,价格鉴定人员,经市场调查确定价格,并出具价格鉴定结论意见书,在价格鉴定限定条件中标明“假设所提取的鉴定茶样品与灭失的茶叶一致”。

近年来,中心运用上述方法,鉴定了电路引起火灾的茶叶灭失物品民事赔偿案件,被烧毁大红袍防烟精包装茶叶2650条,罐装茶叶1260罐,98年肉桂陈茶60千克,鉴定价达62万元的案件,以及近百起涉茶案件,对茶叶鉴定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得到了委托方的认可和肯定。

以上是本人涉茶鉴定方面一些初浅的认识,望指正。

参考文献:[1]郭爱东.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3.351-359.

[2]陈峻,杨向群.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2.16-23.

[3]梁涛,郑立伟.价格评估范例与解析[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4.306-309.

[4]陈俊.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5.32-50.

[5]邹新球.武夷山正山小种红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5.123-137.

[6]黄贤庚,黄翊.岩茶手艺[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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