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婚嫁用茶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

婚嫁用茶的习俗古来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文成公主远嫁西藏时,茶就是作为陪嫁品首次进入西藏。宋代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载,湘西少数民族的未婚男女,经常相聚一起对歌,如遇上意中人时,男青年通常会含蓄地发出邀请:小娘子,叶底花,无事出来吃盏茶。茶之所以被婚嫁男女所青睐,是因为茶树为常青树,是至性不移之物,正如明代郎瑛所说:种茶下籽,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以茶为聘礼喻示人们对从一而终的幸福婚姻的向往和美好祝愿。现今,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区的男女青年订婚、受娉、婚宴等,仍离不开茶,分别称为定亲茶、受聘茶、新娘子茶、传茶等。
未婚少女茶规
流行于福建一带农村。未婚少女出外做客,不能随便喝别人的茶水,倘若喝了,就意味着同意做这家的媳妇。此习俗流传已久,当地认为茶树至性不移,结婚必以茶为信物,因此,未婚女子不可随便喝别人家的茶。
三茶
旧时汉族婚俗。流行于江浙一带,即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同房时的合合茶。此俗现已不常见,但在某些地区仍有遗风。行于湖南一带,指提亲、相亲和入洞房前三次所沏之茶。媒人上门提亲,沏以糖茶,含美言之意;男子上门相亲,姑娘送递的是一杯清茶,置贵重物品或钱钞于杯中送还女方,姑娘收受则为心许,入洞房前,以红枣、花生、龙眼等泡入茶中,并拌以冰糖招待客人,系早生贵子跳龙门之意
食茶
亦称走媒。旧时汉族婚俗,流行于浙江西部地区,媒人受男方之托,向女方提亲,倘女方应允,则泡茶、煮蛋招待,俗称食茶。可用桂圆干泡茶,或用三只水泡蛋,加白糖拌和,当地称:圆眼茶和鸡子茶。
茶礼
也称下茶、聘礼茶。定亲的聘礼。以茶为礼取茶种不移之意,寓其白头偕老。明代许次纾《茶疏》: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结婚,必以茶为礼,取其不移植子之意也。今人犹名其礼曰下茶。此俗最迟宋已有之,延续至近代。。
蒙古族订婚五道礼
蒙古族人订婚时,男方须向女方送五道礼:第一道由媒人送去一皮桶奶子酒;第二道由三个男人送去五壶奶子酒;第三道由男家的妇女上女家拜年,礼品是馍馍和手绢,手绢里包着茶叶、糖果和葡萄干;第四道是茶叶一包,白哈达一条和皮带一根;第五道是砖茶、糖果和酒。当地认为茶叶象征婚姻的美满和谐。
撒拉族以茶订婚
此习俗流行于内蒙古、辽宁一带撒拉族居住区。当青年男女相爱或男方家长看中某闺女,就由家长出面请媒人去女家说亲,如若同意,再由男方择定吉日,由媒人去女家送订婚茶。订婚茶主要包括砖茶及其他礼品,女方接受订婚茶,则表明婚姻关系以定。
总茶
东乡族婚俗礼品。流行于甘肃东乡族自治县及广河、和政等地区。订婚时,男方将一份彩礼送给女方亲家伍中的某一户,即表示向女方每个家伍成员送了礼,此份彩礼谓之总茶。下次议亲之事,则由另一家代为受礼,即家伍各户轮流接受总茶,表示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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